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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要写合伙协议,开有限公司可以写设立协议,权利义务关系最好落实在纸面上。 合伙企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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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怎么写: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浙江亚厦装饰装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厦木墙有限公司在临沂设立的临沂分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占投资总额的40%、乙方为30%、丙方为30%。该企业所有资产均属三方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有比例为各方出资比例。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后各方没有重新签订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但各方仍继续合伙经营,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伙协议为准。 第三条: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2、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2、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为各方的出资比例;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禁止以下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款,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七条:甲乙丙各方对合伙事务享有以下执行权: (一)推举为本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方负责公司业务的招揽,方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方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 (二)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招揽工程装修,因工程装修所需进行的行为; 4、支付合伙债务; 5、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6、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合伙人对清算人达不成合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共同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允许各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果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事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否则按出资比例退给其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合伙协议书内容。
合伙开公司,需要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当事人合伙开公司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去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约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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