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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伤残鉴定后,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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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障碍鉴定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用按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伤害治疗所需的费用计算,支付证明书。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治疗所需的费用支付。2、错误劳动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比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高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的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受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错误的劳动费规定计算的没有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期残疾月起,赔偿20年。但是,5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少10年以上的70岁以上按5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备补偿功能的器具时,根据医院证明按推广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需要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8、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证支付。9、财产直接损失费用在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修理,不能修理的,折扣赔偿。如果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折价赔偿。
首先,应经交警对该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待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然后根据肇事者的责任程度和伤残程度确定肇事人的赔偿责任。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一、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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