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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
脱逃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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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脱逃罪认为是继续犯,会造成脱逃罪没有追诉时效限制的事实。首先,如果将行为人脱逃后的时间都认为是脱逃行为的继续状态,那么脱逃行为只能从抓到脱逃人或脱逃人自首之后才算是终止,而此时脱逃人已完全在司法机关的控制之内,司法机关必定会及时作出处理,不会给计算时效留有余地和机会,根本没有脱逃罪的追诉时效计算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 3、从这一规定的表述来看,追诉期限的确定和计算与每一种犯罪属于何种状态是紧密联系的,只有连续犯和继续犯的追诉期限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的。因此,要想正确解决脱逃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必须确定脱逃罪的犯罪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上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因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二、《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
法律上没有逃脱罪的说法,而是叫脱逃罪。即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或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监押场所逃走,脱离监押的行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是指已决犯和未决犯两种,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取保候审、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因没有被关押,不发生脱逃行为。监押场所,指监狱、劳动队、少管所、看守所等关押罪犯的场所。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对罪犯进行监押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从被关押场所逃跑的行为,具体有如下方式: 1、秘密从监押场所逃跑; 2、在押解途中逃跑; 3、使用暴力强行逃跑; 4、使用威胁方式强行逃跑。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限于被依法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罪犯和未决人犯。其他人不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从被监押的场所逃跑,脱离监管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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