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妇联、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的...
处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依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黑社会组织从事犯罪活动的,办案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但在实践中,一些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由于利益的驱使,会包庇组织犯罪,如给黑社会组织通风报信,构成包庇黑社会组织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庇”的行为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 隐瞒、毁灭、伪造证据,防止他人作证、举报、揭发,指示他人作伪证, 帮助逃避或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纵容黑社会组织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黑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也就是说,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放纵、容忍,放任不管,不制止,不查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6人已浏览
1,195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