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因...
1、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这种情况下工地理应停工并补齐手续,而在目前继续施工的情况,执法部门可处以断水断电甚至没收施工工具的惩处。并且处以罚款惩罚。
无效怎么结算工程款:一、相关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规定可谓削弱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影响。各地高院也纷纷出台意见,进一步减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或者弱化合同无效后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全盘否定。最高院民一庭曾明确指出,很容易造成当事人利益的失衡;高院在2020年新闻发布会中,就明确提出要慎用合同无效等。二、施工合同整体无效通常有以下几类原因第一类原因:由于施工企业的资质问题导致了合同无效。具体可以包括:无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第二类:违反招投标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具体包括应当而未招标、中标无效、投标无效;第三类:违反施工的管理规定导致无效。例如:违法转包、分包,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和规划工程)。三、核心问题施工合同无效,首先要通过结算确定返还或补偿的金额。因此,是按照定额结算,还是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就成为合同无效后果的核心问题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如果并未履行则比较容易处理。但发生争议的情况往往是已经履行,或在建或已完工,均不能返还。所以,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的结算目的是为了确定折价补偿的金额。目前,司法实践中通常按两者方式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结算: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一种是按照定额(习惯中的按实结算多指此种)。但是,反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者认为,因为合同整体无效,那么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款也必然无效,合同约定因合同无效被否定,因此不能以无效合同约定作为结算的标准,进而主张按照后者——定额结算。司法实践中,在施工合同整体无效的情况下,很多裁判者偏好按照定额委托第三方结算,有地方法院包括地方高院还规定,合同无效按照定额结算,再扣除利润、管理费等。
每个国家对于儿童的保护都是重点关注的,我国当然也是特别关注,每个孩子都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在童年期间当然得好好学习快乐的生活,而有些黑心商人未来廉价劳动力雇佣一些来做事,那么,非法使用童工怎么处罚呢?非法使用童工怎么处罚?具体规定如下所述::《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将给予罚款、吊销其或者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处罚。若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经济赔偿: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刑事责任:对拐骗、强迫童工劳动,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正案(四)的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6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7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