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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一房多租,谁取得承租权也是有最高院的解释明确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房屋租赁合同对方违约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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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办法如下: 1、未经出租人同意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应当赔偿损失; 2、经过出租人同意添附的,能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根据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还应该按照各自的过错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商谈进行完善,签订补充合同、修改完善相应的条款。如果对方拒绝修订的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一年内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显失公平的条款,因为合同不合理既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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