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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户口已经迁入新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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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男女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书。 ②.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的,并当场办理离婚证。 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②.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男女双方就小孩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且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⑤.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 ⑥.2张2寸双方单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⑦.男女双方《离婚证》工本费。
协议离婚的程序按照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关协议离婚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①.男女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书。 ②.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的,并当场办理离婚证。 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②.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男女双方就小孩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且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⑤.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 ⑥.2张2寸双方单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⑦.男女双方《离婚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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