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也叫暂缓执行。是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第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第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第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而在假释环境中,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的。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累犯不适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可以限制减刑。《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75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