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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具备以下几个要件,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要约: 第一,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第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 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有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违法情形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违法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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