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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张某网购了一件商品,并通过申通快递配送。问题是,6月15日张某遇到了快递未收到却显示被代收点“已签收”的情况。于是,张某便向快递公司投...
快递公司非法向快递员收取押金的处罚方式有: 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快递公司限期向快递员本人退还押金,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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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国家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
快递公司违规向快递员收押金应该按下列标准处罚:依法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快递公司限期内退还押金,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司法认定中需要注意的是,此类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居间介绍者的犯罪地位特殊。在司法认定上,对居间介绍者通常按照毒品交易一方的共犯处理。但在实际的毒品交易过程中,居间介绍者与交易双方的地位均有差别,其既不是毒品交易的一方主体,也不是交易一方的代理人,而是处于中间人的地位,发挥着沟通媒介的作用。 (二)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犯罪方式特定。居间介绍者有的仅帮助毒品交易双方牵线搭桥,有的帮助商谈价格、约定交易,还有的与买卖双方共同参与交易,但其实施的都是促成交易的帮助行为。也就是说,居间介绍者仅帮助他人买卖毒品,但其本人既不是毒品的所有者,也无意购买或者出售毒品,并没有买入或者售出毒品的行为。 (三)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不以牟利为要件。居间介绍者并不都从毒品交易中获利。从中获利的,其利润并非来自于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差价,而是来自于因为促成毒品交易而从买卖一方或者双方得到的酬劳。实践中,这种酬劳既可以表现为因为促成一笔交易而获得一定报酬,也可以表现为每帮助买入或者卖出一克毒品而获得多少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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