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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
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后,败诉方(也叫被执行人或民事义务人)不履行法院下达的执行文书,经胜诉方(也叫权利人)申请,法院依据执行文书的内容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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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程序:(一)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二)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制作执行记录,由在场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欠款不还,申请执行后会有以下的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强制医疗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安全,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刑事诉讼法》第302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法定程序鉴定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患者,有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可以强制医疗。第303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执行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强制执行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搬迁或在审批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执行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医疗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于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医疗之前,公安机关可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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