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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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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四十四条第一、四、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位移法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变更的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采用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10、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人不能胜任工作二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接触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进行经济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人需进行经济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6、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进行经济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7、劳动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情形外,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8、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9、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0、违反法律法规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您提供的现有信息,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反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偿。
员工严重违反规定,开除不需要进行补偿。除非单位开除行为违法需要对其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均按解除劳动合同当月时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50%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部引发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的规定:(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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