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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1、虐待家庭成员的,长期多次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必须达到后果严重,如果是偶尔几次的,不属于虐待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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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他们之间有一定的亲属或抚养、赡养和扶持关系。他们经常通过打骂、冷冻饥饿和强迫劳动来摧残和折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处理虐待家庭成员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把握不告不理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剧情恶劣是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凶猛;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成员,屡教不改,持续数月甚至数年,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等。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四种情形,值得注意。若配偶之间发生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情形时,毫无疑问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具有离婚请求权。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如婚内一方长期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或者是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准许。并且受害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包括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例如打骂、恐吓,甚至是不给吃饭等行为。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例如,夫妻间有扶养义务,但一方生病需要照顾护理时,另一方借故不照顾,甚至是要求离婚的,被遗弃一方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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