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给予以下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公路桥梁、...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给予以下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公路桥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的,可以责令其缴纳;强行通过的,责令其补缴通行费,并加收五倍至十倍的应缴票款;故意堵塞收费车道,影响收费站正常收费、管理秩序,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过渡车辆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调度和指挥且影响渡区秩序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公路监督管理工作。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划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高速公路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乡道的路政管理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工商等部门完善治理超限运输工作机制,加强超限运输的综合治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际公路路网的实际情况,加强与相邻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协调,建立联动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的工作机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3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5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