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将能获得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严格依照实行的工伤医疗福利。为了保证公平性和客观性,以及实现对工伤情况的规范化、标准化...
工伤赔偿中没有营养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费治疗,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或政府购买的保险予以保障。治疗终结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是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生活困难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给予救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事故,经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或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按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 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 那么,受害人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若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 需要厘清行为人(肇事者)是否属于“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民事权利主体。 若交通事故责任人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则受害人可以请求该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请求工伤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已经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赔偿费用,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如果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了相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予以偿还。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如果已经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不再发放。但是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足差额部分。 如果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