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质押的,会影响股东行使转让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
股权质押会影响股东转让权的行使。《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后,不得转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股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可以享有股权,也可以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质押合同可以对此作出另外的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质押股权不容易迁移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要求,以基金认购、股权出质的,担保物权自申请办理质押担保备案时开设。基金认购、股权出质后,不可出让,可是出质人与受托人商议愿意的以外。出质人出让基金认购、股份个人所得的合同款,理应向受托人提早偿还债务或是提存。 公司股东将质押股权给债务人的,只必须申请办理担保物权备案,不用将公司股权转让给债务人,公司股东的支配权或是由公司股东履行。
属于。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9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