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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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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足1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2年,每增加1万元(当然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刑期增加6个月;每减少1、五万元,刑期减少六个月。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5年,每增加2万元,刑期增加6个月。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4、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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