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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前是能撤销的,办理完登记后则一般不能撤销。 2、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能撤销,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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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走到一起不容易。故首先建议您理性分析、努力争取后再做决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可知:若达成离婚协议后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则该协议无效,法院不予认可;若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则法院审查于签订该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若无则不会支持撤销或变更。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慎重起见,更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话可以请求撤销,但必须要满足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双方在民政局离完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审理归受理,如果没有发现双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就会驳回诉讼请求,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因为《离婚协议书》涉及到人身关系,协议一切内容的生效履行是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双方不办理离婚登记,其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也就无从谈起。它并不等同于普通的合同关系,并不是说签了字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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