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作为的玩忽职守,一般表现为对社会上存在的危险源提供了客观帮助,帮助已有的危险源向具体的危险转化;不作为的玩忽职守,则多表现为对社会上现有的危...
是过失犯罪,不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比如某领导一不小心办砸了一件事有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告诉你一秘诀,纯正不作为犯罪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该是不作为犯罪。 如果有作为的情节在里面,就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了。
一、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我们认为,应注意划清以下几种界限: 1、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工作失误是行为人由于政策不明确、业务能力和水平低等原因,以致于决策失误,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的行为。一般在此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缺乏犯罪所具备的主观罪过,而是主观上想把事情办好,但实际却事与愿违。这同玩忽职守有本质区别,故对此不能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2、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虽然造成损失但损失后果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就应认为属于一般的玩忽职守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二者在侵犯的客体、危害后果和主体上是基本相同的,区别主要在于: 1、是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能出于过失,而后者只能由故意构成。 2、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不作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限度或者没有限度地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
这种情况是涉嫌玩忽职守罪的,因为合同制民警是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体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的,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制民警是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体的,但是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等因素,此外,还应与工作失误相区分,因为工作失误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13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