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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
在我国行政处罚收集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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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 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 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 行政处罚不成立和无效是不一样的,先说行政处罚不成立的这种情况,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没有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依据,或者没有给当事人申辩的这些权利,直接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是不能够成立的。所谓行政处罚无效,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某种行政处罚的时候,欠缺法律依据,或者某些程序是违法的,这都属于无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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