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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一般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并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具有股东资格,具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则承...
法人一般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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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简单地说,就是债务人到期不清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向担保人提出清偿,担保人不能拒绝。也可以向法院将债务人和债权人一并告上法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对于一人公司,在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个问题上,公司法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立法。也就是说,当一人公司拖欠债权人款项时,债权人可以起诉一人公司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人公司股东必须证明一人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否则将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在操作中,一人公司股东要证明一人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往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一人公司股东将随时面临被债权人起诉并被法院判令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最后,成本低廉的公司设立现有做法有效规避了一人公司的风险,将被那些想独立投资公司的创业投资者继续沿用。在新《公司法》实施前,为了实现独立自由开业,同时又满足原《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2人以上的要求,许多创业投资者采取了借用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的身份,合作设立公司的做法。由于这一做法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小,既实现了营运一人公司的目的,又有效规避了一人公司的风险,因此,还是建议注册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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