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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尽快与银行联系,达成还款协议,同时,到庭积极应诉,以免产生不利于自己的后果。《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
尽快与银行联系,达成还款协议,同时,到庭积极应诉,以免产生不利于自己的后果。《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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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需要承担;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未还款,会有什么后果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信用卡欠款数额在1万元以、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偿还欠款本金、逾期利息等,并且还会有不良信用记录。
可能会被起诉。 建议尽快与银行联系,达成还款协议,同时,到庭积极应诉,以免产生不利于自己的后果。《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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