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二、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建设部50号令对此有明文规定:第十一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0年签订了拆迁协议,之后开发商以不想要我家地盘不在他们开发的范围为由不给过渡费,合同也不给我们,我们之间有了一些纠纷,他们当时也说过不想要我家的房屋土地,当时想着就住在原来的地方也没搬出去以为他们真的不要了,直到16年回迁房建成,才打电话联系我们家,我看了合同合同上签订的时候有写明给过渡费,之后迫于无奈我们家也就才拿了首款,他们又以我们家一直没有搬出去为由,不给补偿过渡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62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