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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2019年07月18日有配偶者赠与或者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者第三者主张履...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的车,配偶可以请求撤销赠与要回车辆。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因为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利,配偶可以要求小三返还车辆。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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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支配,任何一方都不能不经另一方同意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生活实际中,并不是夫妻一方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比如,夫妻一方去超市购买蔬菜用于做饭,或者购买衣服等生活用品,就很少有夫妻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给小三的钱多久后不能要回来要看给钱的性质。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小三的,只有在钱款交付之前才可以要回,如果是已经给小三使用了,只有小三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下,才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把钱要回来,否则不能收回。如果是借款的方式给小三的话,可以在三年之内提起诉讼要回钱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老公给小三买的东西或赠与的财产原配有权要回来。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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