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事故驾驶证的扣押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
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1分、宽度。9、事故停车后。44,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罚款5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实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措施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当事人应当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在十天内出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发放地车辆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
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
交通事故扣留驾驶证要扣的期限根据下列规定可以得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5,115人已浏览
428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