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所以,第一条价值不大; 2、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承担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父母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以一方名义登记,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将被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以一方名义登记。如果父母没有约定孩子个人赠与,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一方所有,即出资父母的子女,是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的。但是,如果出资方的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予给另一方的,则房产属另一方所有,而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您在离婚时,协议书中有没有就这套平房进行约定?他的父亲是否还在世?您的房子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你将房子卖给什么人了?这套房子是还在还是拆迁了?这些情况还不清楚,无法给您明确的答复。 目前对您来说,最坏的情况就是他会起诉您返还卖房款,然后强制执行您的这套房产,如果您将房子过户给孩子,他可能会起诉确认过户行为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