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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是可以的,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
对于夫妻感情不和能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男女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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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谐,可以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
两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若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一般离婚涉及两方面的争议,其一为未成年子女抚养,其二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此,解决的方案可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争议较大的可选择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诉讼离婚,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协议离婚,达成离婚协议书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后才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书面回复不够详尽,如需进一步沟通,请致电与我,免费咨询。或到青浦区城中北路564号(法院对面)上海传岵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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