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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犯罪被逮捕要承担刑事责任,一个多月没有判刑属于法定期限内。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
4只情节严重、可以立案。8只情节特别严重。 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因为,最终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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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则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逮捕四个多月了,可能是案件仍然处于侦查阶段。多久判刑,由法官根据案情进展决定。一般是三个月以内。情况复杂的,可能是半年,甚至是更长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如果是刚被拘留,则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释放并通知家属,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应当在拘留后逮捕以备进一步侦查,则由公安局请示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期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八版)《第154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正常案件应该是2个月顶多,经向上级批准则延长一个月。但这只是一般情况的侦查期限,如果是重大案件则按照《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意思是重大案件要在上述三个月的基础上再加两个月。但是如果你朋友很不幸可能要被判10年以上的刑期,后面还有规定,还要根据《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综上,正常侦查期限是3个月,但是可以有条件的延长至7个月,7个月的侦查期限。如果认为公安局违反刑法或者侵犯公民权利可以到当地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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