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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户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民办函[2005]47号)答复,以上所说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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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条例》明确规定,结婚登记,在你们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所以,在你所在的市区办理完全没问题。办理时,需要携带你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2吋合影照片3张。有些地方实行婚前检查的,还要带婚检证明。 婚后你们的户口可以迁在一起,也可以不动。保持现状不变。 户口迁不迁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怎么有利怎么办。 孩子的户口,《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孩子的户口跟随父母任意一方都可以。这个问题你们可以根据孩子户口落在哪里对孩子有利(主要考虑今后入托、上学,工作等),就登记在哪里。
户口迁走了结婚证怎么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作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不强制迁移户口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为常住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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