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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抚养费还有探视权。不给抚养费并不是中止探视权的条件之一,如果不给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与探视权并无关系。中止探视权一般是因为出现探...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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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的行使首先是当事人协议优先,协议的内容一般是包含了探望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问题。之所以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是因为当事人方对自己以及子女的实际状况更加的了解。1、探视权是一项立法权利。这种权利是父母在亲子关系上享有亲权的体现。除非当事人在离婚或者是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放弃这项权利,否则的话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都是同时成立的。而且这种权利是不需要确定的,而是直接享有的,需要协调的是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2、由于探视权的行使,是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以及子女的利益的。所以修订后的《婚姻法》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是由当事人协议的;如果协议不能成立的话,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确定探视权的行使问题上,有了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两种形式,但是会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
抚养费和探视权如何行使问题一般是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双方对探视的方式、时间、地点和频率等进行协商确定,无法达成一致,由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实际居住地的生活消费水平以及子女的年龄、教育程度、实际支出、抚养人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父母双方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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