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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收养证丢了,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
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可以补办 具体程序如下:首先,需要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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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部发布《收养登记规范》,规定当事人丢失。破坏收养登记证,可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2、收养人或收养人首先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收养人因故无法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证,可委托他人办理收养申请手续。3、申请人还应持有身份证、户籍簿和检查证。如果收养登记文件丢失,申请人必须提交可以证明收养情况的证明书。户籍簿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公司、村(居)民委员会或近亲发行的明确记载当事人收养情况的证明书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情况的证明书使用。4、另外,收养者必须提供收养者和收养者的2英寸照片,或者单人最近半身免冠照片。监护人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监护人1张2英寸的照片,或者单人最近半身免冠照片。监护人为单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营者1张2英寸单人最近半身无冠照片在办理补充申请手续时,申请人应持有身份证、户籍簿和检查证明书。
1、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可以补办具体程序如下:首先,需要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如果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收养人,其在离婚后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旧存在,需要双方共同到场。 2、《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一条收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收养登记行政职能的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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