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治安拘留可不可以不执行的问题: 可以,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
如果对治安拘留不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处罚对象符合《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处罚拘留而不执行。 2、《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3、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
行政拘留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执行: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被拘留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抵制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317人已浏览
1,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