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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就可以领取低保,有如下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
残疾只是申请低保的条件之一,能否申请低保,看其他条件是否符合。1、城市低保申请条件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力,不能决定抚养人和抚养人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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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养老保险与低保能不能同时享受。残疾人养老保险交费准则 (一)男1659岁、女1649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任工人月平均薪水40%作为交费基数,交费比例20%按年交纳养老保险费。 (二)男60岁、女50岁及以上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任工人月平均薪水40%作为交费基数,交费比例20%一次性交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残疾人养老保险资助准则: (一)男1659岁、女1649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按限定交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上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任工人月平均薪水的40%作为交费基数,交费比例12%的准则按年予以资助,资助时间最长不超出15年。(二)男60岁、女50岁及以上城乡重度残疾人,按限定交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任工人月平均薪水的40%作为交费基数,交费比例12%的准则一次性资助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公司失业工人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规则。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准则的非乡下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本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所谓“全民低保”,较为完整的表述应是: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得到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乡村低保”)。
享受低保的标准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因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各地的具体标准不一。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要想享受低保,也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经过相关调查、民主评议后,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公示,然后报县民政局批准。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则可以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年)。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对象实行差额救助。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一)配偶;(二)共同生活的子女。(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四)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的未成年弟、妹。(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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