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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还房屋贷款的账户法院能查封。 ①法院是查封账户的执行主体,不需要想其他机构申请; ②查封账户是向法院进行申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要求查封...
人民法院可查封、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所占的房产,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特定的房产及其他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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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他人的账户,一般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因原告的申请以及提供担保,法院冻结被告的存款或账户。冻结的期限第一次是6个月,以后续冻就是3个月; 第二种:申请执行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被告,被告的身份就是被执行人,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账户后,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或账户,甚至可以直接扣划到法院的账户,以备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作为账户的所有人,如果认为法院冻结行为违法,保全冻结可以提出复议;执行中冻结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或执行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院不得查封所有权属于第三人的财产。法院不得查封超过案值的财产。法院现在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是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你的公司是有限公司,法院不能查封你的个财产;如果你的企业是合伙企业,只能在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在执行阶段查封或执行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如果你的公司或企业在未被注销的情况下,公司或合伙企业的主体地位依然存在,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股东或合伙人。
我的回答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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