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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
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因为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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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辩护为故意伤害罪的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本人的陈述,律师会从其中找寻可能辩为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和线索。如果其本人没有陈述其具备将人撞死的主观想法,现有证据很难证明其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我办理过类似的案件,辩护为故意伤害罪的机率很大。 2、因为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这可能会成为法院量刑时的一个考虑情节; 3、是否存在其他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综合案件情况提出合适的辩护方案。 4、当务之急是为他委托一个好的辩护律师,越早越好,因为他本人的陈述在本案中是极其关键的,辩护律师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他,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这里的一些事情不好点透,你作为他的朋友要全力帮他才是呀。 5、关于律师费的标准,这你要与你想委托的律师协商了,北京没有关于律师收费的具体标准,律师收费也因人因事而异,名律师收费标准就更高一些,不过辩护的成功率也更大一些,不出名的律师收费相应的低一些,这你要自己考虑好呀。
(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其最高收费标准按照诉讼标的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制收费: 1万元(含1万元)以下部分1000元 1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2%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1%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3)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收费。 (二)代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按件收费:1000—5000元/件。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审判阶段:1000—10000元/件。 (4)办理死刑复核案件:10000—30000元/件,但曾办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5)刑事自诉案件和办理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案件按上列标准执行。 (6)代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7)办理涉及财产犯罪案件,也可以按涉及财产数额,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2)进入再审程序后代理再审案件诉讼,按代理一审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六)办理二审诉讼案件 (1)未办理一审只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曾办理一审再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七)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曾办理过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八)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2)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案件,再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九)代理仲裁案件参照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十)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服务费,在每有效工作小时50—2000元的范围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一)按件收费指导标准 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5000元至50000元幅度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按标的比例收费指导标准 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起收费。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一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一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一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一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一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一2%。 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反诉的,反诉部分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和非诉讼调解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在本标准20%一30%范围内给予下浮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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