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服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可以越级申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应该被视为: 1、土地纠纷通过协议转让的双方已经达成了一项协议,如果没有转让协议,可向土地主管部门或起诉到法院的决定; 2、如果你是对方故意伤害,你可以申请鉴定的损害法律和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住院食宿津贴,住宿,营养费等)。如果损伤程度达到轻伤或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从该规定看,判决书认定的的事实不需要再举证证明,未经确认的不能做证据使用,即使已经确认的事实,如果有足以推翻判决书所认定的证据事实,该判决书确认的事实将被推翻。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判决生效孕妇是否不用实刑解答如下。一般会实行监外执行。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