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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包括: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
1、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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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1、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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