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
(一)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应该怎么写 书面通知和债权债务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应由设立该公司的上级公司来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分公司被注销的,分公司所遗留的债权债务都应该由设立该分公司的上级公司来承受。
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并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总公司追偿债权,因此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登报的。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风险提示: 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