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步,申请鉴定(患者及其近亲属,医疗机构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步,医学会受理申请;第三步,医患双方按要求准备鉴定材料,...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的程序如下:一、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须回避的专家组成员本报8月15日曾作报道)。三、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协会组织的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利用医学、法医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相关专业问题进行检查、鉴定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第一次鉴定和第二次鉴定。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协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小组进行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协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纠纷的再鉴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协会(以下简称医学协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具体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