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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不能提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
对于检察院刑事诉讼时附带民事吗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于民事部分都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后将调解书附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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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不能提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相关延伸】 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答: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案到了检院那么他要遵守以下时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你说的检院说没有看见你的案子,那可能案子还在公安阶段,没有移送审查。那么在公安阶段的时间限制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于民事部分都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后将调解书附卷即可。 追问 那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损失遭受损失且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检察院代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也可以调解么,我看到老师说的,貌似是不可以的,但有的书上又说可以调解? 追答 对于民事部分,由他的法人提起赔偿,检察院是不能代为提起的。 法人提起的赔偿要求,检察院可以调解。 上文就是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提起吗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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