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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

2021-01-20
110ask.com网权威意见: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相互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取决于他们之间是否已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尽到赡养扶助责任的,双方即形成有扶养父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后,继父母对继子女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子女也享有对继父母的继承权。经继父母抚养成年的继子女,并不因生父母与继父母的离婚,而必然消灭与继父母的拟制血亲关系,即继父母仍然享有对受其抚养成年的继子女的继承权,并有接受该继子女赡养的权利。当然,110ask.com网提醒:如果及父母之间并没有形成所谓的扶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子女相互之间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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