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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
车祸同等责任的理赔分为两种情形: 1、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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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机动车相互间、非机动车与行人相互间的交通事故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上是不同的。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相互间的交通事故,它们的主体身份在事故赔偿上相等,各方的损失严格按照事故责任大小确定。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间的交通事故,地位是不平等的,非机动车、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处于弱势地位,为此法律给予了更多保护。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全责,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此处也即机动车方承担更多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方少承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此规定可为霸道条款,也即无过错责任赔偿,无责也得赔偿)。
车祸同等责任的理赔分为两种情形: 1、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身承担50%。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身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一般而言,因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实的,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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