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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
商标续展和宽展期的区别是两者的概念有一定的差别,续展期的意思就是在商标快到期之前的6个月之内向商标局申请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而宽展期是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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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就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注册。宽展就是在规定的续展期限内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这个宽限期叫做“宽展”。续展的收费标准为1000元。如果由代理公司代办大约需800元代办费,总共约需1800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商标续展满十年的前六个月,商标宽展是商标满十年后的6个月。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如果认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到注册商标被注销后才终止的;那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新《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续展期是指在商标专用权期限的前半年进行续展宽展是商标专用权期限的后半年进行续展区别在与宽展官费比续展多500元.比如商标专用期限是1997年7月7日到2007年7月6日那在07年7月6日前续展就叫续展在7月6日以后的半年中续展就是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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