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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
过失决水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是侵害了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是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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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决水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过失决水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条件: 1.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条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条件: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 4.客观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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