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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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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l、内地居民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香澳台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结婚证正本;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6、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a、中国公民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结婚证2、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有效护照。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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