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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可以将部分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人,但不得将所有物业管理业务委托给第三人。 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服务组织...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进行“转委托”时,首先,要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公司来承担专业服务项目;其次,物业服务公司要与专业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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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只有在经过委托方的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时才可以转委托。 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转委托的条件是: 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 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这个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物业服务人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肢解业务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的,构成对业主的根本违约。物业服务人将其应当提供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对业主不履行转委托的物业服务或者履行不适当的,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 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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