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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是对案件的重新审理,是被告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所谓的成功率是建立在对证据基础上,对证据的判断是案件定罪量刑唯一的渠道。所以,如果上诉最...
一般来说,若检察院提出新的事实与证据,对于量刑的影响比较大,那改判的可能性比较大,只是单纯的以量刑太轻提起抗诉,一般来说改判可能性不大。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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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申诉关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等法定情节,是否重新判决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般来说,若检察院提出新的事实与证据,对于量刑的影响比较大,那改判的可能性比较大,只是单纯的以量刑太轻提起抗诉,一般来说改判可能性不大。当然,不能那么绝对的预判。还是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上诉的关键是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决有错误等法律情节,是否重新判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但不能停止执行判决、裁决。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上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1)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决的事实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2)定罪量刑证据不确定、不足、依法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3)原判决、裁决适用法律有错误;(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平审判;(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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