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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目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
我个人认为不应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所有的地方走在对未婚生育收取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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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1、根据最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2、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可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及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有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所以,未婚生育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另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现行规定,未婚生育的,肯定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计划外生育。依你所述,未婚生子尽管属晚婚晚育,但其本质是计划外的生育,按国家的现行政策规定,这是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是男女双方已到法定婚龄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结婚,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但由于你是未到法定婚龄生育子女的,哪怕只相差一天,也属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行为,你都会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明确的,一点悬念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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