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021-11-01
犯罪构成(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侵权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产,一般指动产,但房地产上的附着物可以与房地产分离,如田地上的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上的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此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者犯罪分子非法占有的财产也构成盗窃。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其特征是:(1)可以被人控制和占有。能被人控制和占有的财产,必须是根据五官的功能可以知道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实际上是支配。这种支配不仅仅是简单的物理有形支配。有时候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物体的性质,物体所处的时空等等,要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是否被占有。有时候,即使在物理或者有形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也可以认为是社会观念上的占有。举例来说,在自己的房子里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还没有失去占有。如果没有回到主人的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然属于主人。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放置在路边的财,仍归主人所有。养殖场放养的鱼和珍珠贝归养殖人所有。这里所说的手表、戒指、牲畜、鱼等。仍然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可以被人们所控制,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侵犯对象,如电力、煤气、大哥大码号等。人们无法控制的阳光、风、空气、无线电波、磁力等。不能成为盗窃的对象。(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比如证券。具有主观价值(如纪念信件)和几乎没有价值的东西。不能成为我国盗窃罪的对象。如果盗窃者在盗窃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赃物的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当认定盗窃罪。(3)可以移动。动产和不动产上的所有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的对象。比如开采的石头,从自然状态下运回的沙子,盐厂的海水,地上的树等等。房地产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卖房地产,非所有人处理所有权,买卖关系无效,属于民事房地产纠纷,不能以盗窃罪处理。(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偷取大量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偷取公私财物。(3)主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修改主体是修改本罪的重要内容。根据原刑法,l4岁以下16岁以下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这一规定。(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