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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
公安局退侦之后就需要继续进行侦查,检察院对于应当退回补充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一般补充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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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两次退侦的,公安局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人民检察院在第二次退侦时,公安局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公安局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侦查终结后,应当再次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再次认为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局就不需要再次进行侦查了,案件已经属于终结了。
1、如果检察院有书面的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的意见,公安局应作出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决定,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2、如检察院未附书面建议,公安局一般不会直接作出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决定。为了慎重起见,公安局会对嫌疑人变更取保候审措施,期满的会解除取保,不会对案件做最终处理。当然,案件的证据很明确属于无罪的情形,不存在争议的,可以要求公安局作出决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退侦限两次。案件退侦两次,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的,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将作出撤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可能存在的,可以要求其说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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